老公出轨,写保证书是无多大效力的。除非没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论它是如何写的,它不受法律保护。婚后欺骗承诺的实质是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其内容一般是夫妻双方向对方承诺不作弊,如果作弊,会主动承担某某的责任。
出轨保证书
甲方:姓名,出生年月,联系方式,住址;
乙方:姓名,出生年月,联系方式,住址;
见证人:姓名,出生年月,联系方式,住址;
本人(甲方)在结婚期间,于xx年x月x日遇见XX,一段时间后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被妻子(乙方)XX知道了后,由于我的多次忏悔,妻子原谅了我。我向妻子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出轨现象,如果我再做出婚外情、一夜情等对不起妻子的事,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自愿将家中的所有财产(房屋、汽车等)、子女的抚养权都归妻子XX所有,并给予子女和妻子XX生活费贰拾万元整。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一、无结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书
无结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主要有三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无结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个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多年。鉴于甲乙双方已无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问题:
(三)债务承担与共同财产分割
1、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各自承担,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及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_______处房产,分别是:
甲乙双方就上述_____处房产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甲乙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婚内出轨的认定标准
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有效固定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聊天记录。
按照以下操作,有效地对微信聊天内容进行固定:
1、将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一一选中,然后合并转发至你个人微信对话框,至少要连续转发对方与出轨对象几天的聊天记录,以防对方到了法庭辩解,不承认。转发之后,要把对方微信里面的记录删除,以防对方发现导致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2、将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聊天记录用自己的手机录制完整的视频,视频录制内容需要做到将微信对话内容和主体信息相关联。简单操作就是把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对话内容,由前到后,通过录像的方式录下来整个对话过程,且录像内容要清晰,视频拍摄初始时要拍下来对方的微信号和微信号中绑定的手机号码,并点击对方婚外情对象的微信号,以固定聊天对象。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还要将所拍录视频所涉的聊天记录、主体对象微信号主页一一拍照留存。全部拍摄完毕后,一定要保存好拍摄器材和原始视频文件,且不可删除,因为法院开庭要核对原件,否则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检查对方的微信收藏、支付宝订单、淘宝订单、京东订单、微博私信、其他社交软件的私信内容,具体聊天内容都可以参考上述微信聊天记录取证方式。
二、保存文字证据,例如忏悔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
婚外情事实被揭露,对方出于对你、对家庭以及对孩子的愧疚、亏欠心理,情急之下很可能愿意写“保证书”、“道歉书”等,承诺不再与婚外情对象来往,这个时候一定要保存好类似的书面证据。
三、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
日常生活中,对方与婚外情对象长期同居生活,一般会有知情的邻里、朋友、亲属等予以出庭作证,说明客观事实情况。此时,最好能证明出轨一方与其他人以“老婆、老公”相称,或其动作、行为足以让周围邻居信为是夫妻关系,又连续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以上,或者两个人虽然对外不以夫妻相称,但有持续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一般来说,要达到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时间。而婚外情对象生病时,你的配偶以丈夫或妻子的名义在婚外情对象的病历上面签名、陪侍,或婚外情对象有生育私生子女,你的配偶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男女方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共同生活的辅助证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合法取证,否则有可能造成证据不合法而不具有证据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