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必须在两年内结案,遵循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不会停止,最短需要五个月,最长可达两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分析
指定监视居住两年之内必须结案。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从案件立案到结案,最快需要五个月,最长可达两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期限到期后是否可以延长?
在一些情况下,监视居住期限到期后是可以延长的。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当特殊情况出现时,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会考虑延长监视居住期限。这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监视居住期限内未完成必要的调查、证据收集或审判程序;存在新的证据或信息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其他合理的理由。然而,延长监视居住期限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并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的要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是否可以延长监视居住期限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院的决定来确定。
结语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期限一般为两年。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监视居住期限可以延长。这些特殊情况可能包括未完成必要的调查、证据收集或审判程序,存在新的证据或信息需要进一步调查,或其他合理的理由。延长监视居住期限需要法院批准,并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要求。因此,是否可以延长监视居住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决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