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可以进行投诉。 根据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 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一)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二)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