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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一方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算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有约定,一方婚前买房且婚后共同还贷时,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则归登记一方并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2、但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则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则在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3、如果协商不成,则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并由登记方作出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