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可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病情消失时终止。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分析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可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
拓展延伸
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
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是指在员工处于医疗期期间,因特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终止可能涉及以下情况:1.员工长期无法履行工作职责,且无法进行职业调整;2.员工的疾病或伤残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劳动能力丧失标准;3.雇主无法提供适应员工健康状况的工作岗位;4.员工或雇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终止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程序,如及时通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建议雇主和员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将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支付职工病假工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终止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职工长期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疾病或伤残达到劳动能力丧失标准、雇主无法提供适应职工健康状况的工作岗位等。在劳动合同终止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程序,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