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采取法律手段应对恶意投诉,如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向主管部门汇报、报案制止聚众闹事等,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经营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等行为可受到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认为确属故意恶意投诉、旨在诋毁公司声誉,可以以被敲诈勒索为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恶意投诉是由同业竞争者发起的,公司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汇报,寻求政府出面维持竞争秩序,恶意投诉人如果采取极端手段,在公司营业场所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公司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制止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并且通过公安部门施压,要求投诉人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拓展延伸
员工恶意投诉公司是否构成诽谤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恶意投诉公司可能构成诽谤行为。诽谤是指故意发布虚假、贬低他人声誉的言论,严重侵犯被诽谤者的名誉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的投诉是虚假的、故意贬低公司声誉的,那么可以认定为诽谤行为。然而,要确定是否构成诽谤,需要综合考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恶意程度以及对公司声誉的影响等因素。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的投诉是虚假的,并且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重要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事实和情况,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扰乱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公司来说,如果认定员工的恶意投诉属实且旨在诋毁公司声誉,可以考虑以被敲诈勒索、扰乱秩序等为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此外,如果恶意投诉是由同业竞争者发起的,公司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寻求政府出面维持竞争秩序。如果投诉人采取极端手段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公司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制止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然而,要确定恶意投诉是否构成诽谤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法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经批准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九十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