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具体为以下:1、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2、公司章程;3、出资证明书;4、股东会会议纪要;5、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6、公司股东名册;7、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风险提示:股权的行使以登记为准,股权持有方应及时要求公司将姓名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股东名册上需要具体写明以下内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