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如果被保险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存在过错,那么根据其所占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且不存在过错,那么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1.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请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认定事故责任的,应当认定交通事故的事故类型和事故责任。
2.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但是对于责任方专门设立的公共赔偿基金不适用此规定。
3. 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保险人不对被保险人过错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有过错的,保险人向第三人赔偿后,可以向被保险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