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婚前房产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
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
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收益为共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并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