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如下: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4)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5)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