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有关索赔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保险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担保险责任的书面决定,视为认定保险事故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无故拖延理赔超过规定时间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有关索赔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保险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担保险责任的书面决定,视为认定保险事故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决定。保险人逾期未处理或者未委托有关方面处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直接向有关方面申请仲裁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