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可以要求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核实,但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偿,并需在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的过程中积极协助投保人。此外,保险公司还应该在合理时间内对投保人的理赔请求作出回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在核实涉嫌保险欺诈的行为和事实、防止宏观经济风险和保证相关市场秩序的前提下,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金额并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并在理赔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在十五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当及时组织查勘,并在查勘结束后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的决定。如果保险人拒不理赔,则应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理赔决定和理由。
总之,保险公司如果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对投保人提出的理赔申请作出回复或拒不赔偿,投保人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