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立遗嘱有效。
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因此是有效的。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一、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继承的一方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遗产是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的,应当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确定,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财产只归一方所有的,遗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的,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1、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是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也就是处分共同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三、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手续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