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首饰是女方的生活用品,女方是可以带走的。
一、离婚了男方买的首饰归谁
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
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所以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
二、订婚后男方要求退婚新规定
订婚后男方要求退婚新规定如下:
1、男女在办理结婚手续之间是否需要先订婚,其实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这点在法律上面是没有规定的;
2、而按照民间习俗来看,其实有不少人都是有订婚这一步骤;
3、然而,在订婚之后也会出现退婚的情况,退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属于和平处理;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但如果这些物品为男方自愿赠送,原则上不予返还,如系女方强行索要或借订婚骗取的财物,则应予以返还;贵重的金首饰物品应当返还,小件物品可以不返还。
三、结婚不满一年,离婚可以要回彩礼么
在已经登记结婚生活过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