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首饰归属问题与财产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有关。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女方在婚前自费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如果是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其他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争议,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诉诸法院。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则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黄金首饰如果是婚烟关系持续期间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夫妻财产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进行办理时,当事人双方应积极的说明这类财产的实际情况。如无法协商办理的,可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这类纠纷财产进行办理,解决这类婚姻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案件。
结语
离婚时,对于首饰的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女方在婚前自费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黄金首饰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并且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