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挪用公款罪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进行减刑。
一、假释和减刑谁出狱快
假释和减刑相比,假释出狱快。假释后不用在坐牢,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此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被假释后,即可出狱,但存在假释考验期。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减轻其刑罚的制度,减刑后仍需执行剩余刑罚。
二、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