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
(1)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
(2)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1)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
(2)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1)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
(2)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标准依据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1)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
(2)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6、等级划分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