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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家属是否知情?

2023-09-26 来源:星星旅游

手机监控仅针对严重犯罪案件,需经严格批准。被监视居住者需遵守限制:不得离开居住地、会见他人或通信需批准,应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需交出出入境及身份证件。

法律分析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手机都会被监控,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安机关才会监控手机: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侦查犯罪的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的;

2、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拓展延伸

家属权益保障:刑事案件中的知情权与法律保护

在刑事案件中,家属的知情权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保护问题。家属是否知情涉及到他们对案件进展和相关信息的了解,以及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权益。根据我国法律,家属在刑事案件中享有知情权,即有权知晓案件的进展、证据、审判过程等重要信息。这一权益的保障有助于家属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相,参与案件的辩护和申诉,并为被告提供支持。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下,家属的知情权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我们需要在平衡家属知情权和其他法律权益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确保家属权益得到适当保护。

结语

在刑事案件中,手机监控并非所有案件都会发生,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案件才会被批准监控。这些条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一系列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及时到案等。在刑事案件中,家属的知情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护,他们有权了解案件进展和相关信息。然而,这一权益也受到一定限制,需要在平衡各方权益的基础上保护家属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商请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在侦查期间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对其通信进行监控。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对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由作出批准决定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对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因被告人无固定住处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法对决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