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欠钱没有欠条有录音能起诉。一般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仅仅是提供录音是不足以证明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或者证人证言补强。起诉时应提交银行流水等交付凭证,或是用取款记录和借款人的收条等证据加以佐证。
录音取证应该注意什么:
1.通话内容要明确指出双方姓名。
2.与官司有关内容要明确提出,如时间、地点、当事人承诺、款项金额等等。
3.通话要清晰,以呼吸声都可以听到为佳,如果拨打手机要选择对方信号较强的情况下进行通话。
4、保护好录音数据,不仅要拷贝到电脑里,还需要将录音电话带到法庭现场。
但是,录音起诉要账能不能胜诉,要看录音是不是属于有效证据和录音作为证据是否足够充分,如果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是有可能胜诉的。申诉并不是只看录音这一个证据的,还需要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予以证明其借钱不还的情形,才会胜诉。如果能够通过录音取证,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同时能够提供一定其他证据与录音进行相互佐证,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
因此,没有欠条只有电话录音也可以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除了起诉外,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还能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