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伤亡事故分类一般应遵循的原则:
(一)通用性。每起事故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都可以从分类中找到明确的归属。
(二)分类内容详略适中。既能使事故统计分析的工作量最小,又能充分说明问题的实质。
(三)各类之间归类清楚、意义明确、互不包含。
(四)尽可能考虑与国际标准化趋于一致,以便于国际间安全信息的交流、比较和借鉴。
(五)便于用计算机来进行事故资料的管理和统计分析。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