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按撤回仲裁申请后能否再申请仲裁
不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有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没有劳动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解除合同通知书能否申请仲裁
没有解除合同通知书可以申请仲裁的。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撤诉后能否再仲裁,仲裁撤诉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
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天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一般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合作协议能否劳动仲裁
合作协议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可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该内容由 刘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