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仲裁裁决撤销后能否再次提交仲裁申请?

2023-09-28 来源:星星旅游

仲裁裁决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撤销仲裁结果的情况包括无仲裁协议、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违反程序、伪造证据、隐瞒证据、仲裁员违法行为等。民事诉讼流程包括递交诉状、受理、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辩论、判决宣告等。国家机构撤销仲裁裁决后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仲裁裁决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仲裁吗?

仲裁裁决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达不成仲裁协议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对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可以撤销仲裁结果的几种情况

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如果国家机构撤销了仲裁裁决的,就意味着双方必须要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和仲裁关系,才能再次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也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仲裁结果的情况包括没有仲裁协议、裁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违反法定程序等。民事诉讼的流程包括递交诉讼状、答辩、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等环节。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保留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机构撤销仲裁裁决意味着双方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