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
办理退税的基本条件: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5、上一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哪些人不需要个税办理年度汇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