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投资者出资情况是这样填写的:股东在进行出资时,有很多种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货币进行出资,也可以通过非货币的方法进行出资,比如股东可以通过实物出资的,这个就是属于非货币出资,那么在写出资情况时,应当写明股东的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写明货币的金额,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写明非货币的估价是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