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同一笔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两个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不为同一人,但二者必须是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是指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本市区域是指大连市所辖区(市)县。《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中,子女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且不影响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均已退休,以父母的名义购买自住房;
2、父母一方或双方退休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父母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
4、一户只能办理一次此类公积金贷款;
5、只能一位子女申请一次单人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收入稳定。借款人如单身,本人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如已婚,夫妻双方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是指:
1、贷款当前逾期;
2、贷记卡当前逾期;
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
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含卡费、年费);
5、单笔贷款存在近24个月内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累计逾期超过10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7、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
8、近24个月内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9、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注:第四条《办法》第五条所称住房分别简称为:
(一)商品房;
(二)存量房;
(三)房改房;
(四)无房屋所有权住房;
(五)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