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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应由谁先承担?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前几天我撞上了一个人,但医药费是否都要我先出

根据我国相相关法律法规,以医疗费和误工费为例,其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撞到人责任书没下来负不起医药费怎么办

1、车撞到人后责任书还没下来的,如果是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确定责任人后,由责任人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超过额度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车撞到人责任书没下来,负不起医药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撞到人后责任书还没下来的,如果是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确定责任人后,由责任人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超过额度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我开车撞人了,我全责,医药费保险公司出百分之九十?

交通事故医药费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通常会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所以需要在治疗之后才可以得出明确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爸被人开车撞伤了,内骨骨折两匹,但是肇事司机不付医药费?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骨折等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伤害行为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中的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如果因骨折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此车祸导致的骨折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