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应分别向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且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再次,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