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部门时没有权利抓人的,如果属于刑事拘留的话,交警部门需要向当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公安分局批准后,再由公安部门负责拘留,然后送交拘留所,也可以由交警部门拿着公安分局的批示,代为分局把当事人送交拘留所。如果属于正式逮捕的话,则由检察院开具逮捕证,由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直接逮捕。交警的主要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6、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7、运用现代管理学,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8、预防和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9、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