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原定目的港附近的安全港口卸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导致船舶不能在原定目的港卸货的,除非合同另扒睁有约定,船长有权在原定目的港附近的安全港口卸货,即视为已经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构成违约。但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册液运人或收货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