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由双方协商谁承担,无法协商的,由败诉方承担。
(一)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三)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