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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贷款写的我的名字会怎么样吗

2023-09-25 来源:星星旅游

情况一:对方在你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你的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情况二:若对方争得了你的同意,以你的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他还款。
一、他人用我的名义贷款怎么办
1、首先,你应该迅速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地人民银行查阅你的个人信用报告,查清楚到底是什么贷款。有可能只是你原来申请过信用卡(或者是你们单位成批办的),卡片没有激活,后来忘记了,这事常有。
2、在人民银行,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申请,也就是你对这个贷款不认可,要求贷款行进行书面回复,如果嫌慢同时可以联系贷款行询问详情。
3、这种事情通过人行就可以了,一般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只要你没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没提供材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贷款记录查清后也是可以申请消除的。
4、一般不走司法程序,太慢太繁琐,记住走人行同时直接与贷款行沟通效率最高。
二、申请贷款应该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__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__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__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__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__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__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