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影响,现役军人在地方上的户籍按户籍管理规定必须予以注销,在退伍时或转业时再恢复户籍。因为现役军人在部队实际是有户籍的,如果地方的没有销,就会产生户籍的重复,如果转来时没有回原籍,还会造成重人、重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