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二、流程:第一,要迁入地的公安部门的准迁证,第二,去女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迁移证,然后再回到男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登记。具体如下: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衍生问题:结婚户口迁到男方后还可以迁回去吗?结婚户口迁到男方后还可以迁回去。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