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户口迁入女方户口需要以下材料,具体为:
1、准备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迁出户口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婚后男方户口迁入女方户口的手续如下:
1、女方持上述材料到女方所在地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2、女方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男方户口接收证明后,男方到男方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3、女方将全部资料到女方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