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2、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承诺时限,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二、男方迁户口到女方需要手续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女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女方户口簿,男方户口迁移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综上所述,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男方需要在当地户籍管理处申请户口迁入,需出示两人的结婚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以及女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还有个书面申请,其次女方本人需要去当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