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不发奖金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应得的奖金劳动者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如实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应得的奖金劳动者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如实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我国工资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奖金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总额的构成不仅仅包括奖金,还包括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仍然不给发奖金,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话,员工可以和单位进行索要,哪怕这个员工已经离职,他也依然在这里工作过,是有资格去要回之前奖金的,单位也没有资格选择拒绝支付,因为他们这样做法已经完全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不支付的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