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平等处理,共同所有,除非另有协议。擅自处理共同财产通常被认为无效。共同共有人享有共同权利和义务。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部分共有人,一般认为无效,但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第三方应受保护。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置财产的人赔偿。
法律分析
1、夫妻具有平等的共同财产处理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2、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无效。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有关系持续期间,如果一方未经允许处分共有财产,则通常被视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方在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则应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未经允许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