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处分,但一方可以自由处分价值不高的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一方不得单独处理。但对于价值不高的财产,一方可以自由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