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吗?

2023-09-27 来源:星星旅游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清偿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但是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只可以执行个人财产。

一、婚前债务婚后财产会不会被执行?

婚前债务婚后不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的理解,应作狭义理解,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起诉债务人配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得判决由配偶承担一方婚前债务的偿还责任,在执行中,亦不得因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但这并妨碍法院在执行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以偿还婚前个人债务,除非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二、有债务的离婚该怎么办理

有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这样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双方约定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并且写入离婚协议中,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对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另一方不用偿还的。

三、离婚时如何要回信用卡欠款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无法清偿的,则由双方共同偿还,具体怎么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债务的,则离婚后由欠债方自己负责偿还。对于欠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归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