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非农户”即城镇户,按照以前的说法是“吃商品粮”的户口,而“农户”即自种粮的户口,这是国家在资源分配上的一种不同。“非农户”没有“田”等一些集体资源来分配给你。目前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随着农村的城市化,这一点已基本没有不同。就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来说,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其中非农业户口,也就是我们现在常用的城镇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章 已经施行了半个多世纪,它强行把户口分为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它创造和维护了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制机构。但这种结构正在寿终正寝!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