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条件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的所需材料
1、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首先要填写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书、文字作品版权登记表、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权利保证书各一份,还要提交文字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和作品说明书各一份。(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作者的创作构思和作品的主要特点等)。
2、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交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3、如果是合作作品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还应该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