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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援助中心要钱吗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不要钱。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源于十五世纪的英国。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始于1994年,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确立。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实现司法公正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需要,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贯彻法律援助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实现诉权平等,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十几年发展,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机构网络逐步健全,人员素质有所提高,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立法层面不完善,资金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远远不足,服务体系的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