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当事人因国家赔偿、抚恤金、救济金、抚养费、赡养费纠纷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直接向赔偿或相关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关提出援助申请即可。如果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因经济能力等原因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十年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由看守所代为转交相关申请材料,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