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5)委托【公司宝】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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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2、报送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4)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3、报送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4、报送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机构公司宝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商标许可备案流程
三、商标许可备案流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商标许可备案流程:准备商标许可证备案申请材料→审核提交→核准公告→核发许可备案证明。
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许可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
我想你就商标使用许可未备案,一般情况下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提交流程是什么呢已经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