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税法中关于开票金额和合同金额不可以不一样。开具发票的金额应该跟合同金额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做合同变更。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要反映这个事实,发票的开具是受发票管理办法约束的。同一购销事实就应一致,否则容易引起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