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是法人人格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纠纷。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