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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缺斤少两向哪个部门举报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商家在经营活动中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向消委会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