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遵循的原则:(1)协商一致原则,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因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可以变更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