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续展最早可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商标续展最早可提前十二个月办理。如果这十二个月内忘记办理,还有一个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之后还未提交商标续展的,商标会被注销。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续展流程
商标续展流程是:
1.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提交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3.如申请核准通过,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