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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2023-09-29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或者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无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也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一、借条已超过诉讼期怎么办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所以对于过了诉讼期的借条,可以再提起诉讼,然后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

二、诉讼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实体判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